關于印發《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條》的通知
王灘鎮黨委、政府,港城街道服務中心,區直各部門,駐區各單位,駐區各企業:
《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條》已經海港區管委會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唐山海港開發區管委會
2023年4月12日
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條
一、高校畢業生獎補
(一)生活補貼
新全職引進高校畢業生,自到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海港區)工作起給予生活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歲及以下)5年內,每月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補貼3000元;到企業就業的碩士研究生(40周歲及以下)5年內,正常繳納社保,每月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補貼1500元;到企業就業的“雙一流”全日制高校本科畢業生(35周歲及以下)3年內,正常繳納社保并落戶海港區,每月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補貼1000元;同時,到其他單位就職的“雙一流”全日制高校本科畢業生,正常繳納社保并落戶海港區,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一次性3000元生活補貼。
(二)購房補貼
新全職引進高校畢業生,在海港區落戶,全職工作滿5年,享受海港區購房一次性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補貼30萬元;碩士研究生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補貼10萬元;“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補貼10萬元。
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二者只能選擇一項。
(三)租房補貼
新全職引進的普通院校全日制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正常繳納社保的,每人每月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500元租房補貼,期限為1年。
二、引才主體獎補
(四)企業成規模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獎勵
新全職引進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企業,按照年度吸納20人、50人、100人的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新全職引進畢業2年內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一半及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元、10萬元、20萬元。對年度吸納全日制“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或碩士研究生達到5名及以上,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達到2名及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五)引才優勝單位獎勵
按照引才數量、質量,每年從駐區企業中評選3家引才優勝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引才優勝單位負責人,優先向國家和省、市推薦作為先進典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國家和省、市媒體進行推介宣傳。
三、技能人才獎補
(六)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補貼
2022年5月1日起,在海港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或年納稅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新全職引進且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企業高管(不超過5人),連續5年,以個人所得稅繳納金額為標準,按年度發放生活補貼;享受購買區域內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補貼10萬元。
(七)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獎勵
2023年1月1日起,對企業新全職引進正高級、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3萬元獎勵。對企業新引進持有技師職業及以上技術等級證書并簽訂五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技能人才,每年給予6千元生活補貼(以上人員限45周歲及以下,合同期五年及以上)。評選“海港匠才”,每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八)鄉村振興優秀青年人才補貼
開展鄉村振興優秀青年人才選拔。每年選拔10人,每人發放5千元補貼;被評為市級鄉村振興優秀青年人才的,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疊加1萬元。
四、引才平臺獎補
(九)新建“技能大師工作室”獎勵
2023年1月1日起,對新建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單位,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分別疊加30萬、10萬、5萬元獎勵,對領創人員(限1人)分別給予10萬、5萬、3萬元獎勵。
(十)“人才強冀”項目獎勵
2023年1月1日起,從海港區申報并入選“人才強冀”項目,項目通過驗收后,對項目負責人(僅限1人)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十一)“勞務品牌”創建獎勵
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勞務品牌的單位,給予獎補資金50萬、30萬、20萬、5萬元。
五、服務保障
(十二)提供子女優質教育
新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義務教育階段子女入學可在海港范圍內自由選擇,高中階段子女優先推薦入學轉學。
(十三)鳳凰英才服務卡
對在海港區工作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發放“鳳凰英才服務卡”,根據服務卡類型,可享受配偶隨遷、子女入學、醫療保健、戶籍管理、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等方面服務。
(十四)燕趙英才A卡持卡人獎勵
2023年1月1日起,對從海港區申請并獲得燕趙英才A卡的人員,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條》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支持對象為政策正式實行后新引進培育人才,享受過《海港引才政策八條》的政策支持對象,不再給予相應條款重復支持。本政策由海港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